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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一带一路”倡议下能源合作大有可为

发布时间:2017-12-27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林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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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一带一路”倡议,是构建国际关系新秩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中,能源合作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领域,大有可为。

近年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很多。据统计,从2013年底到2016年,中国企业在海外签署和建设的重大能源项目达60多个,主要集中在油气运输通道、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区域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

截至2016年底,以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为主的油气企业已在海外50多个国家拥有200多个油气投资项目。另一方面, “一带一路”倡议也不断推进中国油气能源产品进口,2016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口产品中,矿物燃料、矿物油居首位,占比超过三成。未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互补合作的潜力巨大。

首先,中国和“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具有很强互补性。要实现十九大报告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构想,需要对高度依赖煤炭的能源结构进行调整,加上随着经济的增长也还将带来的能源需求增长,未来对石油、天然气和清洁能源的需求会继续增加。

但是中国能源资源禀赋是“富煤缺油少气”,要求在进行能源结构转型时,要“向外看”。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资源丰富,其中海湾地区国家、俄罗斯、中亚和非洲部分国家的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也是能源进口大国。2016年中国的石油净进口量达到3.8亿吨,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石油净进口国;天然气净进口量达到720亿立方米,仅次于日本和德国。由于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和能源结构调整,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需求还会增强。

其次,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深化能源基础设施的合作,是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一步。“一带一路”发展目标是实现区域内国家共同繁荣,这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相契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覆盖了32亿人口,约占全球总人口的43.4%,经济发展空间巨大。但是,这些国家中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处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这些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对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存在巨大需求。譬如,天然气资源较为丰富的中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许多较低,落后的基础设施一直是其天然气出口的掣肘;另一方面,该区域大部分国家人均用电量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中亚、非洲及东南亚地区大部分国家人均用电量也还很低,国内缺乏有能力的发电及电网设备制造商,对电力投资需求很大。印度、巴基斯坦和部分东欧国家的电力供应问题突出,时常发生拉闸限电,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目前中国在能源设备制造、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能源技术研发以及资金方面具有优势,可以通过能源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互利共赢。

再次,能源安全是中国实现“两个百年”战略构想的重要条件。中国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在2050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离不开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目前全球30%以上的石油海运量要经过印度洋和南中国海。中国除了是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的主要买家之一,同时也是其向东亚地区能源出口的重要通道。“一带一路”倡议可以使中国以及区域内的能源进口国的能源供应来源更加多样化,以降低突发情况可能带来的风险。加强能源航线和运输管道的保障,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安全网络,符合沿线国家共同的能源安全利益,也将是构建区域内国家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一环。

当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合作,也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沿线国家的发展阶段、文化习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有着较大差异,而且部分国家的局势不是十分稳定,这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合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同时,能源经常也被作为实现地缘政治目标的手段,无论是能源出口国,还是进口国,对于能源贸易的安排都会从经济和政治等多方面考虑。由于现有能源地缘政治格局是几十年间逐步形成的,在短时间内调整也存在困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加强能源合作还需要在比较长时间的磨合,打造政治上互信、经济上融合、文化间包容的利益共同体。此外,能源为经济发展提供最基本的动力,能源问题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互信也是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合作的前提。

能源合作可能是“一带一路”合作最重要的领域之一。长远来看,加强能源合作,构建区域能源利益共同体无论是对中国实现自身“两个百年”发展目标,还是对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作者为厦门大学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

(原标题:“一带一路”倡议下能源合作大有可为)

编辑: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