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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

发布时间:2017-02-03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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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经贸合作区名称: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

境内实施企业名中非泰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亚非欧三大洲金三角地带的埃及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

示意图:

合作区概况:

中国-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是中国政府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位于亚非欧三大洲金三角地带的埃及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距离首都开罗120公里,距离苏伊士城40公里,位于苏伊士湾西北部的海滨地带,离埃及最现代化的港口——因苏哈那港仅2公里之遥。

合作区起步区累计投资近9342万美元,各类基础设施完善,可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生产需求。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讯等配套设施已完备。

合作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自2008年开始大规模开发建设。截止2013年底,合作区已累计投资9342万美元,起步区1.34平方公里已基本建成。初步形成以下四个产业区:新型建材产业区、纺织服装产业区、高低压电器设备产业区和石油装备产业区。占地1.5万平米的泰达苗圃公园和拥有12栋标准厂房及小型服务中心的中国中小企业孵化园,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已有数十家中小企业入住。

目前,合作区共有入驻企业58家,总计吸引合同投资额6.1亿美元,提供就业近2000个,已初步形成了以宏华钻机和国际钻井材料制造公司为龙头的石油装备产业园区,以西电Egemac高压设备公司为龙头的高低压电器产业园区,以中纺机无纺布为龙头的纺织服装产业园区,以巨石(埃及)玻璃纤维公司为龙头的新型建材产业园区以及以牧羊仓储公司为龙头的机械制造类产业园区。

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按照国际化标准工业园区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扩展区面积6平方公里,该项目将分三期开发,预计开发建设总投资约5亿美元,扩展区土地合同目前已经正式生效,即将开展一期项目建设招商工作。

合作区扩展区6平方公里将随着市场需求逐步进行开发建设,计划在15年内建成,建成后的6平方公里扩展区预计将吸引150-180家企业(包括生产、生活服务、科研研发、仓储物流、商贸服务等类项目),吸引投资20亿美元,提供就业机会约4万个。扩展区将形成以下产业类型:交通运输装备生产类、纺织服装生产类、石油装备生产类、高低压电器生产类、精细化工类、新型建材、高科技产业、研发服务以及仓储物流商贸服务等。

园区内建有综合配套服务中心,总体规划建筑面积10万平米,分为三期开发建设。已完成两期工程,总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包括一座8层的投资服务中心大楼、一座7层四星级酒店、4栋白领公寓、2栋娱乐性单体建筑(俱乐部和中、埃餐餐厅),建有近2000平米的蓝领公寓,服务配套设施全部完工并已投入使用。园区还建有占地1.5万平米的泰达苗圃公园,园区景观优美、绿草如荫。

园区为入区企业提供保洁、保安、绿化、维修等基本物业服务,以及法律咨询、证件代办、招聘代理等服务。园区内设有中餐厅、面包房、超市,建有体育馆、健身房、员工俱乐部和图书馆等设施,丰富了入驻企业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合作区与埃及苏伊士运河大学孔子学院成立了联合培训中心,面向合作区企业,为埃及员工开展公共汉语、专业汉语和中国文化培训等。

此外,目前园区内共有中外方的配套服务机构26家,其中包括苏伊士运河银行、法国兴业银行、中海运公司、韩进物流、阳明海运、苏伊士运河保险公司、广告公司等机构,为企业提供生产配套服务。

 天津市政府、国家开发银行以及中非发展基金对赴合作区投资的企业给予多项财政、金融资助扶持政策。

1、天津市政府提出的对入区企业的财政资助。

(1)在合作区设立生产和服务性企业,以注册资本中方投资实际到位额为基数,每年按5%给予资助;

(2)在合作区设立餐饮、理发、便利店、金融、咨询、诊所、学校、仓储等服务性机构的,对其房租和煤、水、电、气等运营费用给予全额资助;

(3)入区企业租赁合作区内的标准厂房、仓库(货场)、办公室、员工宿舍,将按不超过该租金的50%,给予资助;

(4)对由中非泰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为合作区内企业投保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的费用给予全额资助;

(5)对国内企业为在合作区长期工作的中方人员向保险机构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每人最高保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6)通过合作区生活服务运营部门,对在合作区长期工作并取得工作签证的中方人员,按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标准给予伙食补贴;

(7)对由天津派往合作区长期工作的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人民币。

2、中非发展基金50亿美元的股权融资。

中非发展基金充分借鉴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操作模式,结合非洲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向,通过基金投资和咨询服务等方式,发挥伙伴式推进器作用,引导和支持更多中国企业开展对非直接投资,以市场化方式促进非洲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中非发展基金为已在非洲开展经贸活动和将要开展对非投资却囿于资金短缺的中国企业增加了新的融资渠道。

3、国家开发银行10亿美元中小企业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与合作区合作,共同确定适宜企业,发放10亿美元用于非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支持和帮助合作区及入区企业健康发展。

编辑: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