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与国家发改委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委省协同机制

发布时间:2016-03-03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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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3月3日,徐绍史主任与浙江省省长李强签署合作协议,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省协同机制。

双方商定,通过建立委省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国家部委与地方政府联动、沟通和合作,支持浙江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进一步提高浙江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浙江省将从对外开放大局出发,结合本省产业发展基础、结构调整目标和产能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加强对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确定钢铁、水泥、汽车、石化、船舶和海洋工程、远洋渔业(海外基地)、风电和光伏发电等重点领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亚洲周边国家、非洲及中东欧国家等重点区域,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产能国际合作。国家发改委支持浙江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大国际产能合作项目以及铁路、电力等重大装备“走出去”建设项目,将在建设多双边合作机制、制定重点国别规划、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工作中对浙江省予以支持。

编辑:李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