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扩容至中国全境 暂不收取交易手续费

发布时间:2018-02-07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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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月2日发布《关于发展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提到,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自2018年2月5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完善人民币对泰铢交易方式,从人民币对泰铢区域交易发展为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

公告提到,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泰铢即期、远期和掉期询价交易。具备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会员资格的机构均可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泰铢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和人民币直接交易的第24种货币。此前,人民币已实现对墨西哥比索、土耳其里拉、挪威克朗、瑞典克朗等货币的直接交易。

公告称,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泰铢交易实行直接交易做市商制度,直接交易做市商承担相应义务,连续提供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的买、卖双向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据了解,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做市商共有13家,除了此前已被纳入试点的7家银行之外,又新增了6家银行。未来将进一步延续并放大人民币对泰铢云南区域交易积累的经验成果。

公告还提到,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15分对外公布当日人民币对泰铢汇率中间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泰铢交易价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对泰铢汇率中间价上下10%的幅度内浮动。

在国际贸易投资中,货币兑换是企业的一笔支出,银行对此项业务也颇为重视。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后,当中泰企业间进行贸易投资活动时,可以直接将人民币兑换成泰铢,不用再像从前那样先把本国货币兑换成美元,然后再用美元兑换对方货币。过去这种做法,在多次兑换中汇率风险被放大,而且为兑换货币支付了更多的手续费。

公告还特别提到,为积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暂不收取交易手续费,暂免期至2020年7月31日。此举将明显减轻了企业在对泰国贸易投资中的汇兑成本,也减少了汇率波动风险,方便了中泰双边贸易投资活动。

附:13家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做市商

中国工商银行云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南分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南分行、中国交通银行云南分行、富滇银行和盘古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汇丰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大华银行(中国)、华侨永亨银行(中国)、开泰银行(中国)

(综合中国贸易报报道)

编辑:曹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