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合作

发布时间:2016-10-25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文字放大 文字缩小

区域性经济合作是指某一个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实现专业化分工和进行产品交换而采取共同的经济政策,实行某种形式的经济联合或组成区域性经济团体。

区域经济合作的意义

(1)实现贸易自由化,取消歧视待遇,取消贸易的数量限制、非关税壁垒,形成区域性的统一市场,促进区域内部贸易增长。

(2)有助于成员国之间的分工合作,促进科技一体化,取消成员国之间的投资限制,通过企业兼并或企业合作,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产业的高级化,促进区域内部的分工合作。

(3)通过区域经济合作联合起来的贸易集体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增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实力。

世界主要区域经济合作组织

1.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欧洲联盟是二战后第一个成立的区域经济集团,它的前身是欧洲经济共同体。1957年在意大利的罗马签订了无限期有效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通称《罗马条约》,该条约予195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1989年11月,在澳大利亚前总统霍克的倡议下,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在堪培拉召开,它标志着亚太经济合作由过去的民间论坛发展成政府间的磋商,从而拉开了亚太地区更为广泛的经济合作。此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国不断增加,由最初的12个创始国发展到今天的18个成员国,并且在制度化建设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有三个特征:一是合作形式的灵活性。二是合作方式的多样性。三是开放性。

3.北美自由贸易区

1987年,美国与墨西哥签署贸易协定大纲,以此为基础,两国总统于1990年12月宣布将就有关两国间的自由贸易展开谈判,加拿大也表示出极大的兴趣。1992年底,三国总统共同签署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2年又增补了一个“补充协定”,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4.东南亚国家联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成员国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其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5. 欧亚联盟

欧亚联盟,主要为欧亚经济联盟,欧亚经济联盟是一个由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亚美尼亚、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6个前苏联国家为加深经济、政治合作与融入而计划组建的一个超国家联盟。

2011年10月,该计划由俄罗斯时任总理普京以欧盟为基础而提出并引发关注。但作为一个概念,首次是由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于1994年在莫斯科大学演讲期间提出的。

需要说明的是,欧亚联盟并不是整个欧亚大陆的联盟,欧亚是指“欧亚地区”,也就是独联体地区。

2014年5月29日,负责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一体化进程的欧亚经济委员会最高理事会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俄罗斯总统普京、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签署了《欧亚经济联盟条约》。

根据条约,欧亚经济联盟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到2025年联盟将实现商品、服务、资金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终极目标是建立类似于欧盟的经济联盟,形成一个拥有1.7亿人口的统一市场。欧亚经济联盟不等于欧亚联盟。

编辑:王沥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