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加快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03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商局
文字放大 文字缩小

岚综管综〔2017〕29号

各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属企业:

立足我区现有优势产业基础,为充分发挥区位和政策优势,打造“成本最低、通关最便捷、交货最准时、服务最配套、政策最优惠”的航运物流发展平台,培育壮大航运物流产业,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 2020年,港区基础配套初步完善,两岸直航航线更加密集,国际物流通道开辟取得突破,物流园区功能布局更加合理,贸易功能不断拓展,航运物流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航运物流总部企业逐步集聚,市场竞争环境更加优化,实现年进出口总额达到200亿元;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0万TEU;物流及贸易企业经营收入达到50亿元;在区内登记注册的航运船舶达到180艘,合计达300万载重吨,航运及航运服务收入达到60亿元。

到 2025年,建成两岸物流主通道和海峡两岸航运中心,航运物流企业发展壮大,物流总部经济中心效益凸显,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五大功能协调发展,实现年进出口总额达到400亿元;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超过20万TEU;物流及贸易企业经营收入达到100亿元;在区内登记注册的航运船舶达到280艘,合计达500万载重吨,航运及航运服务收入达到120亿元。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基础配套建设,推动港口生产发展

一是加快基础配套建设。重点加快金井港区4#、5#号泊位港口主体工程和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金井港区对外开放国家级验收。完善澳前港区基础配套,2017年底前完成澳前小三通码头拓建和整体验收,2017年底前完成澳前客滚码头二期及国际邮轮码头选址规划并力争启动建设。(金井湾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区交通与建设局、区规划局、区口岸办、区交投集团)

二是近期重点推动澳前、金井作业区发展。其中澳前作业区以客运为主,兼顾部分小三通货运和两岸农副产品集散业务;金井作业区以货运为主,率先发展跨境电商、邮快件和保税等业务。(金井湾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澳前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区经济发展局、区规划局、区口岸办 )

三不断丰富口岸功能。2017年底前完善进口台湾水果、水产品等指定口岸配套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海西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隔离处理中心建设,争取平潭植物种苗(包括带土种苗)等各类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境指定口岸资质;2020年底前,完成台湾货车入闽配套检测场所建设。(区经济发展局、区口岸办、平潭检验检疫局、区交投集团)

(二)加快对外航线培育,完善物流通道体系

一是推进两岸主通道建设。继续稳定对台客货滚装和小三通航线,不断增加对台集装箱班轮航线。2017年底前,增加对台货运直航航线50航次,增加对台小三通航线100航次。2020年底前,增加对台货运直航航线100航次,增加对台客货滚装航线50航次。(区交通与建设局、区口岸办、区交投集团、区港务公司)

二是逐步构建国际物流通道。2020年底前,以建设两岸快件集散中心为抓手,重点培育与台北港、台湾桃园机场有效衔接的两岸海空联运国际物流通道;积极开辟与高雄、香港、厦门、江阴等周边喂给航线,打造进出境国际通道体系。2025年底前,重点推进“台平欧”国际通道建设,初步形成贯通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通往东盟、亚欧大陆等五条陆路国际运输大通道;争取开辟至东北亚、东南亚等近洋海运航线,延伸拓展欧美远洋海运航线。(区经济发展局 、区交通与建设局、区口岸办 、区交投集团、区港务公司)

三是不断完善集疏散体系。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岛内主干道路建设;2020年底前,围绕港区和综合性物流园区,完成专用铁路、公路进港入区,优化交通枢纽周边路网和交通组织,提高干支线衔接能力和转运分拨效率。(区交通与建设局、区交投集团)

(三)建设物流园区网络,拓展新型贸易方式

一是完善海关监管节点布局。统筹考虑二线卡口的人、货、车辆进出,实施监管货物与非监管货物的分类管理,2017年底完成各物流园区报关中心、查验场地和全区集中报关、集中查验等选址规划工作并启动建设;2018年底前完善“一线”“二线”分线管理的直通模式和监管流程,形成港区、物流园区及全岛主卡口之间“统一布局、分线联动、各具特色、综合发展”的特点。(区口岸办、平潭海关、平潭检验检疫局、区交投集团)

二是加快物流园区发展。近期规划发展澳前物流园区和金井物流园区。其中,在澳前物流园区加快两岸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国际海洋产业园、对台邮件处理中心等专业化园区建设;在金井物流园区加快跨境电商物流园区、快递物流园区、利嘉物流园区、两岸中药材仓储交易中心、两岸快件集散中心等专业化园区建设,启动规划建设综合性物流园区和港后区集装箱堆场(约2000亩),有效适应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检测维修(含二手汽车、台车入闽监管中心)等传统保税业务和大宗商品交易分拨、集中采购分拨配送等新型国际贸易业务开展需求。远期规划发展高铁物流园区,围绕高铁物流园区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和多式联运功能、运输组织无缝衔接的综合货运枢纽。(金井湾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澳前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区经济发展局、 区交通与建设局、区口岸办、 区交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区港务公司)

三是拓展新型贸易方式。深化新型国际贸易试点工作,鼓励国际贸易模式多元化发展,在逐步发展基于传统保税港区的功能的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和港口运输装卸等业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金融、保险、代理、进出口商品展示等服务业务的基础上,重点在跨境电商、期货交割、服务贸易、集装箱集拼中转、检测维修等新型贸易方式发展上取得突破。(区经济发展局、区跨境办、区口岸办)

(四)提高航运物流信息化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高效发展

一是提高航运物流信息化服务水平。2017年底前完成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适应平潭“分线管理”运作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2017年底前启动港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整合社会物流信息资源,为船公司、船代、货代、拖车公司等港航物流企业与相关政府单位提供一站式的信息查询和状态信息跟踪服务。(区经济发展局、区口岸办、区跨境办、区交投集团、区港务公司)

二是大力推动航运物流贸易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进物流园区、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货运单据等基本要素和资源要素的数字化和在线化,提升航运物流商贸大数据治理能力。(区经济发展局、区口岸办、区跨境办 、区交投集团、区港务公司)

三是推进“互联网+”航运物流产业高效发展。推进“互联网+”船(车)货匹配,整合线下船舶、车辆、物流资源,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网络;推进“互联网+”物流园区仓储交易,建立区域性仓储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推动仓储资源在线开放和实时交易;推进“互联网+”跨境电商、对台免税市场等新型商贸流通模式发展;推进“互联网+”城乡物流配送新模式,建设城市共同配送和农村集中配送平台。(区经济发展局、区交通与建设局、区口岸办、区跨境办、区交投集团)

(五)集聚产业发展要素,培育扶持龙头企业

一是加快海运产业升级发展。充分发挥我区海运产业的基础,探索整合零散船东,组建航运船队,形成整体规模优势;加快成立船舶融资资金池,为平潭籍船东所属船舶回归奠定基础;继续优化船检手续,创新船舶登记制度。力争在2020年底前,实现在区内登记注册的国际航运船舶达到180艘,合计达300万载重吨。(区交通与建设局、区财政金融局、区金融办、平潭海事局 、区交投集团、区港务公司)

二是集聚航运物流发展要素。依托商务运营中心航运物流总部大楼,根据不同发展阶段重点引进航运物流基础配套服务企业,包括船舶检验、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报关报检等基础配套服务企业;重点引进航运金融、保险、信息等业态集聚,积极引进航运物流企业总部、营运中心、交易所、行业协会以及海峡两岸航运物流组织机构入驻;重点引进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第三方、第四方航运物流企业,推动航运物流产业由仓储、货代、运输向高端物流和信息化物流发展。(区经济发展局、区交通与建设局、区财政金融局、区金融办、平潭海事局、区交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区港务公司)

三是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实施产业龙头培育扶持计划,在航线培育和船队运营、港口建设和运营、航运物流通关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营等重要领域培育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物流园区建设和运营,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支持现代物流、跨境电商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分公司。(区经济发展局、区交通与建设局、区跨境办 、区交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区港务公司)

三、项目支撑(详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航运物流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经济发展局(经信处、发改处、商务处)、交通与建设局、口岸办、海关、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督导落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区办公室、区经济发展局、区交通与建设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

一是突出先期规划。对产业布局和空间规划功能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港口码头、仓储、路网应合理布局,预留物流用地空间,减少中间成本,在规划上体现优势。区环土局、规划局、口岸办、跨境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海关、国检等监管部门先期介入,加快物流产业园区专项规划的编制完善工作,为项目建设和落地开工创造条件。港区建设规划要充分体现平潭地域特色和文化元素,产业园区规划要突出互联网经济理念,走循环发展、国际化发展之路。(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局、区口岸办、区跨境办、平潭海关、平潭检验检疫局)

二是强化用地保障。国土及规划部门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预留物流用地空间,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供地。建立区航运物流重点项目库并定期更新,国土及规划部门应优先解决入库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列入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或省物流重点项目库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为生产配套的仓储物流项目用地,享受工业用地相关政策。(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局、区重点办)

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对航运物流业的财政投入,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促进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区财政金融局)

四是增强融资服务。探索建立平潭航运物流发展专项基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以基金模式代替部分奖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上市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航运物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在途货物抵押、应收账款融资等物流金融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为航运物流企业船舶、货运车辆、物流设备购置更新提供融资支持。(区经济发展局、区交通与建设局、区财政金融局)

(三)增强基础工作

一是完善航运物流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航运物流统计核算和景气调查制度,形成全区统一的物流统计体系。研究建立全区航运物流产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市场运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区经济发展局)

二是建立航运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动与省内外、台湾地区航运物流专业院校、研究机构合作培养高端人才,建设一批航运物流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继续加大物流业相关领域人才的引进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享受相应待遇。(区党群工作部、区台湾工作部)

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区内海运、船东、物流、电子商务等航运物流相关产业协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在政企沟通、信息收集、技术应用、标准推广、信息统计、咨询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健全和完善各项行业基础性工作。(区经济发展局、区交通与建设局、区跨境办)

(四)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政府在码头功能定位、港口运营、海关监管场所、单一窗口建设、产业扶持等航运物流重点项目和关键领域的引导作用,制定完善准入条件和退出制度。加快提升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鼓励社会等其他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运营,积极打造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各类资本公平竞争的产业发展环境。(区经济发展局、区交投集团、区城投集团)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017年2月22日

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航运物流产业链项目清单

平潭综合实验区联系方式:

编辑:曹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