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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卓:加强风险防范 共谋“一带一路”发展愿景

发布时间:2017-09-26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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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一带一路”无捷径可走,只能通过持久而正确的努力,才能最终实现中国与沿线国家携手共进谋发展愿景。

“一带一路”是合作发展的理念和倡议,是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主动地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自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国际社会给予了高度肯定。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对“一带一路”表达了积极支持和参与的态度。中国也同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推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业务规模跨越式增长。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已经深度融合,中国企业已经在“一带一路”沿线20多个国家建设了56个经贸合作区,涉及多个领域,累计投资超过185亿美元,为东道国创造了近11亿美元的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

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企业“走出去”是重大机遇,但也存在挑战。一方面,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别调研不够扎实、深入,导致一些海外投资项目风险越来越高。比如在东南亚、拉美等地方,一些大型投资项目不断被搁浅,其中多为项目所在地政府更迭或外部力量介入引起,造成非常大的损失。另一方面,企业“走出去”的对外投资项目,特别是大型工程项目投入大、工期长、回报慢,易受不可预知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影响,有的甚至远远超出了企业自身可控的范围。此外,由于工程建设涉及众多劳务人员,这势必关系到中国公民海外安全保障问题。应该说,中国企业“走出去”是大势所趋,而“走出去”的路途绝不是平坦的,其面临的风险不仅有纯粹的经济风险、政治风险,还有政治经济化和经济政治化导致的政经混合风险,并呈现出不同的风险特性。因此,中国企业在积极“走出去”的同时,必须加强风险防范。

基于企业“走出去”的风险特性,我国在加快对外承包项目发展的同时,要重视其背后的政经双重风险,坚持对外承包项目发展步伐与全球化经验积累程度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与国家海外发展战略需要及国际政治经济作用规律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项目选择与自身核心竞争力相匹配的原则,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积极、审慎地发展对外承包项目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对策,以化解面临的各种风险。

第一,加强经济外交,积极建立境外投资风险的信息分享和风险防范的保障机制。要积极落实商务部《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社会责任指引》等法规政策。要利用商务部驻外经参处和贸促会、人民银行、国家旅游局等海外常驻机构,调动各地中资企业协会和当地华侨华人企业商会等组织力量,积极开展经济外交,创造良好的国家形象。要加强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服务,健全企业“走出去”的信息网络服务系统。特别要通过扎实的国别调研,掌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内政治、地缘政治和投资环境等情况,供中方投资者参考,确保中方投资安全。参考日本、韩国、台湾的经验,尽快建立境外投资风险信息的评价和分享机制,以及国家风险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另外,很多“走出去”的跨国企业,风险意识淡薄,风险管理能力也不足,一旦遇到国家风险,企业会措手不及,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大力加强跨国经营的风险意识的宣传工作。

第二,加强风险研究,发挥专门机构作用。要加强领事保护力度及国家风险问题的针对性研究。为了适应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需要,亟须建立为中国企业服务的包括建立官方或民间的专门研究机构。同时,中国政府及产学研各界也应当加强合作,大力加强服务于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海外国家风险研究。

第三,推出一些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增加认同。在“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过程中,中国可依托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大拉动、贸易和劳动力的区域性分工、大规模的金融开发投资能力,给予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单方面官方发展援助,以个别示范性国家为样板,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逐步消除沿线国家的疑虑,增加相互认同意识,提高国家经济的塑造力。

第四,加强理解和沟通。“一带一路”各国资源禀赋、社会制度、经济基础差异较大,甚至宗教文化也不尽相同,在推动建设进程时,需要对沿线国家有深入的研究和把握,要充分考虑不同国家的发展水平和承受力,避免政策措施水土不服。要采取灵活的、符合沿线各国意愿的举措,避免过度主导而影响沿线国家的参与热情。中国提出“一带一路”不是为了与美国争夺世界第一,而是为了提高沿线国家人民生活水平,消除贫富差距和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满足各国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这些都是良好的话语表达,同时为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具体而言:“一带一路”是个长期战略;与沿线国进行项目合作时,应坚持双方自愿的原则;严格审核对方所提出项目的可行性,避免为了树立样板而在短时期内仓促上马一大批项目,真正做到用商业思维去做长线的投资;政府发挥搭建基础的作用,让企业和资本作为真正的主角。如是,才能让“奋发有为”“合作共赢”等词汇,成为切实有效、长期稳定的核心外交话语,才能获得交往国家的认可和理解。

普华永道预测,2017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政府将公布更多的项目,以应对经济放缓的压力。虽然“一带一路”区域整体而言,政治更加不稳定,其需要持续对外部压力作出调整、受制于经常账户不平衡以及货币变动。而且一旦风险恶化,将会见到更多主权评级降级,并将影响项目经济性。但资源富裕的区域会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资源富裕的国家受到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的冲击,导致政府预算收入大幅减少,因而上述许多国家将利用基础设施作为保持增长、抵抗经济下行压力,最终摆脱资源依赖型国家的有效工具。可以预见的是,众多的项目将发生在中国内地或由中国投资企业发起。中国政府需要加大力度,鼓励基建投资,以实现其长远战略目标。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明晰化、具体化,外界对它有了更加直观和全面的了解与认知。共建“一带一路”无捷径可走,只能通过持久而正确的努力,才能最终实现中国与沿线国家携手共进谋发展愿景。(作者为北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博士、客座研究员王卓)

(原标题:加强风险防范 共谋“一带一路”发展愿景 )

编辑:王沥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