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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融资政策框架,与有关国家共同落实好《“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并推动《“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的进一步应用。
按照平等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中国与28个国家共同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推动共建国家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重视债务可持续性,提升债务管理能力。
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 (3)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 (4)“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5)“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 (6)“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 (7)“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 (8)“数字丝绸之路”倡议 (9)《“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
中国财政部与阿根廷、俄罗斯、印度尼西亚、英国、新加坡等27国财政部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根据这一指导原则,各国支持金融资源服务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实体经济发展,重点加大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投资、产能合作等领域的融资支持。
双方将以两国政府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为基础,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交通和物流及倡议框架下其他领域合作。中方欢迎克方参与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支持就深化“一带一路”框架内各项倡议融资合作的具体形式进行探讨。
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 二、两国政府《关于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三、两国政府《关于中新广州知识城升级合作的框架协议》 四、宣布新加坡成为“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的签署方
9.3 非方欢迎《“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中方将同非洲开发银行等非洲地区多边开发银行加强合作,做好非洲共同增长基金的后续投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