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18年将从四个方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商务部今天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7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情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2017年我国“一带一路”建设进入全面务实合作的新阶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们认真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大力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贸易投资合作继续深化。2017年,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7.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增速高于全国外贸增速3.6个百分点。其中,出口4.3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2.1%,进口3.1万亿元人民币,增长26.8%;我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144亿美元,在沿线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1443亿美元,同比增长14.5%。
二是重大项目扎实推进。东非铁路网起始段肯尼亚蒙内铁路竣工通车,中老铁路首条隧道全线贯通,中泰铁路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匈塞铁路、卡拉奇高速公路等项目进展顺利。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等成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典范。
三是自贸区建设取得突破。与格鲁吉亚、马尔代夫签署自贸协定,与摩尔多瓦、毛里求斯正式启动自贸协定谈判,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取得积极进展。
四是对外援助效应提升。启动“共筑援助之桥 畅通‘一带一路’”行动,落实重大援助举措,积极为沿线发展中国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稳步推动改善民生的援助项目建设,开办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举办专题培训班,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
党的十九大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做出了新的部署。我们将继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与“一带一路”有关国家共同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建设,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高峰透露,2018年准备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战略和规划的对接;二是通过双边、诸边等协定进一步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水平;三是继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更新发布具体国家的投资指南;四是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中方将继续坚持与“一带一路”有关国家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努力激发各类企业的活力,全面提升各领域经贸合作的水平,推动“一带一路”有关国家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综合中国经济网、凤凰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