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6市签署协议 开展“一带一路”市场价格监管区域合作

发布时间:2017-07-27 来源:人民网 作者:任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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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一带一路”城市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区域合作机制协议》签署。 

《共建“一带一路”城市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区域合作机制协议》签署(图片来源:人民网)

26日,成都市发改委、西安市物价局、西宁市发改委、兰州市物价局、银川市发改委及乌鲁木齐市发改委的分管领导、价检局(所)负责人等齐聚一堂,正式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城市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区域合作机制协议》。

成都、西安、西宁、兰州、银川、乌鲁木齐6市作为“一带一路”国内重要节点城市,拥有相似的发展历程、手握相同的区位优势、面临共同的监管难题。6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开展“一带一路”城市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区域合作,共同打造西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历经数月的充分协商,6市一致认为,要始终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为出发点,以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为基本遵循,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要求,近期将从开展“‘一带一路’价格诚信示范店”评选活动入手,合力开展建设最具活力的对外门户、建设互联互通的开放前沿、建设开放有序的区域市场、建设合法实用的规则体系、建设公正廉洁的执法机制、建设融汇共享的信息平台、建设求真务实的研究系统、建设优秀人才的培训体系、建设价格诚信的示范城市8个方面的重点合作。

另外,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副局长李青针对市场监管提出了三方面希望:一是形成市场调节价格为主,国家制定价格为辅的格局;二是充分利用现有规则,将现有的规则所明确的事做到位;三是监管部门要注重制度建设,在检查工作中提炼有用的,完善规则制度。

(原标题:成都等6市签署协议 开展“一带一路”市场价格监管区域合作)

编辑: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