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从未在共建“一带一路”中施加“不可接受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2-13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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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外交部举行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据《印度斯坦时报》报道,印度外交部一份研究报告列举巴基斯坦取消迪亚米尔-巴沙大坝项目、尼泊尔取消西塞提水电项目、中国港湾工程公司因贿赂官员被孟加拉国列入黑名单等事例,称“一带一路”倡议对各国施加的不可接受的条件正招致严重反弹。一名知情高官称,预计今年的“一带一路”峰会将对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中方能否证实?对此有何评论?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回应指出,印方报告中所提到的几个项目情况都与事实严重不符。例如,巴基斯坦迪亚米尔-巴沙大坝项目并没有被列入中巴经济走廊项目清单。尼泊尔西塞提水电项目是一个商业项目,有关企业正围绕经济可行性等具体细节进行协商。至于中国港湾公司被孟加拉政府列入黑名单事,据我所知,也不符合事实。

华春莹表示,共商、共建、共享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黄金法则。中方在与有关国家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始终坚持平等、开放、透明,按照市场规律和通行国际规则行事。我们从不强加于人、也从未施加任何所谓的“不可接受的条件”,每一个项目都是有关各方平等协商的结果。个别项目或许遇到暂时的困难或问题,并不能改变“一带一路”合作对有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因此受到广泛欢迎的客观事实。

今年,中国将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我们期待通过举办此次论坛,与各方共同总结共建“一带一路”进展,规划未来合作蓝图,以期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地共建“一带一路”。

编辑: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