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签署《关于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的联合声明》

发布时间:2017-07-10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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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4日,习近平主席对俄罗斯进行了成功的国事访问,这是两国元首年内的第3次会晤,为新时期双边经贸关系全面深入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7年7月4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俄罗斯总统普京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与俄罗斯经济发展部部长马克西姆·奥列什金在莫斯科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关于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决定开展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可行性研究。联合可行性研究将是全面的,涵盖双方共同关注、职权范围之内的领域,包括服务贸易、投资及货物贸易的相关议题。

《声明》的签署是习近平主席此次访俄重要经贸成果,显示了中俄两国深化互利合作、推进贸易自由化和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坚定决心,以及探讨全面、高水平、未来面向其他经济体开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安排的共同意愿,将为两国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注入新动力。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商务部7月6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联合可研的开展,是为了具体落实两国领导人关于“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重要共识,不仅有利于探索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投资往来,还将致力于创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可预期的贸易投资环境,共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当前,中俄双边经贸关系中的有利因素正在不断积累,贸易回升势头强劲,贸易结构不断优化,投资合作快速发展,地方合作方兴未艾,区域合作持续深化。

下一步,双方将积极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各项共识,推进中俄经贸合作稳步向前发展。我们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战略对接。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开展《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联合可研;加快商谈《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力争早日结束谈判。二是巩固贸易增长势头。在扩大传统大宗商品贸易规模的同时,不断改善贸易结构,继续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比重,推动中俄贸易提质升级。三是加快战略性大项目的实施。力争推动在能源、核能、航空、航天、农业、跨境基础设施等领域尽早启动一批示范性项目。拓展远东开发、北极开发等新的区域合作增长点,力争取得更多早期收获。

中俄双方经济互补性强,合作基础牢固。中国是俄第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近年保持稳步增长,双向投资发展潜力巨大。

2015年5月8日,中俄两国在莫斯科发表了《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达成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重要共识。2016年6月25日,中俄两国在北京再次发表《联合声明》,强调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共识具有重大意义,并主张在开放、透明和考虑彼此利益的基础上建立欧亚全面伙伴关系。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联合可研的开展是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的重要一步,不仅有利于探索进一步扩大双方贸易投资往来,还将致力于创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贸易投资环境,共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来源商务部,中国一带一路网综合)

编辑: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