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经济通道

发布时间:2019-02-20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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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经济通道”于2017年6月20日发布的《“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中提出,该文件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是自2015年3月28日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提出中国方案,也是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成果之一。

《“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根据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点方向,提出了 “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三条蓝色经济通道:以中国沿海经济带为支撑,连接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经南海向西进入印度洋,衔接中巴、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共同建设中国-印度洋-非洲-地中海蓝色经济通道;经南海向南进入太平洋,共建中国-大洋洲-南太平洋蓝色经济通道;积极推动共建经北冰洋连接欧洲的蓝色经济通道。

《“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七语言版本)

国家海洋局局长解读《“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

思维导图之《“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

编辑: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