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06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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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年1月6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介绍《若干措施》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从我国利用外资的基本情况、《若干措施》主要内容、中国走在全球投资目的地前列、吸引外资的主要措施、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等方面,解读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相关政策。

《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落实进展

2016年我国利用外资的基本情况

2016年世界经济处在一个深度调整的状态,复苏动力不足,跨国公司投资意愿也不强。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2016年跨国直接投资可能要下降10%-15%左右。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利用外资的总体规模预计2016年和2015年是持平的。去年前11个月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73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这个数字不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

虽然我国去年利用外资的整体规模和前年持平,但是结构进一步优化。比如在服务业方面,吸引外资增长8%,服务业占全国吸引外资的比重上升到70.1%。房地产吸引外资去年前11个月下降了31.1%,占总体吸引外资的比重下滑至15.4%。制造业整体吸引外资是下降的,但是制造业里面高技术制造业吸引外资增长了3.6%。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吸引外资是下降的,比如纺织服装业下降了32.6%。

整体来说,我国去年外资吸引的规模能够保持稳定,结构能够优化,主要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中国经济比较好的增长,中国的社会比较平稳,提供了一个好的投资环境。二是中国的国内市场是一个非常大的、有潜力的市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中国利用外资业依然面临一些挑战。比如中国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优势在减弱,周边国家纷纷出台一些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与我国的竞争加剧,一些传统上以对外投资为主的发达国家鼓励制造业回流,对外投资规模在减少。

中国政府非常关注利用外资工作

习近平主席在多个场合提出,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李克强总理也在不同场合强调,外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研究进一步促进引资的有效措施,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也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商务部会同发改委及其他国务院有关部门经过多次认真讨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文件,《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正式发布。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是三方面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新举措。《若干措施》指出,要通过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幅度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政策措施,要同等适用于内外资企业,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并且同等适用相关的支持政策。支持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与内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若干措施》指出,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中国创业发展,为其依法依规提供出入境管理方面的便利,这将为促进引资和引智引技相结合创造更好条件。

二是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的新举措。《若干措施》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中国标准化工作,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依法依规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建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落实内外资企业统一注册资本制度等等。

三是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的新举措。《若干措施》提出,各个地区要按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资金双向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融资能力;深化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等等。同时,《若干措施》也重申,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政策,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权益,这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

中国仍然处于全球欢迎投资目的地前列

第一,现在有一些评论讲,中国利用外资的投资环境恶化了,这个评论是不实事求是的。去年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发表了《2016世界投资报告》,进行了广泛的调研,表明中国仍然是全世界第二受欢迎的投资目的地。去年中国美国商会也有一个调查,他们的会员中有60%以上的企业把中国作为全球三大投资目的地之一。中国欧盟商会的调查也发现,欧盟在华的企业50%左右要在中国扩大投资。就在上个月的20号,日本贸易振兴会也发表了一个报告,基于对20个国家和地区投资环境的整体评价,发现日本企业在中国扩大投资的意愿和2015年相比还增长了两个百分点。这些机构的调查报告表明,外资对中国投资还是有更多的意愿,有更多的信心,实际上很多大的企业,比如大众、宝马、液化空气、宜家等等,都在中国增加了投资,所以中国的投资环境是受到了外国投资者肯定的。

第二,关于外国投资在中国不受欢迎或者没有以前受欢迎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中国改革开放已经将近40年,我国要出台的20条若干措施也讲,内资和外资享受同样的待遇,外资和内资今天都当做一家人了,一开始的时候欢迎外资,现在都是一家人了,还说欢迎不欢迎,有点见外。还有一点,从方方面面来讲,我国利用外资的环境是在不断改善的。去年9月3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涉及外商投资的四部法律。以前对外资,哪怕是鼓励类的,更不用说限制类的,都要逐案审批。现在法律修改了,在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只要备案就可以了,不需要审批,节省了时间,节省了费用成本。所以从这方面你可以看出中国的投资环境在改善。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稳定性也越来越高,中国的政策更加具有可预见性,中国的《立法法》规定,中国出台的政策都要征求内外资企业的意见,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所以它是透明的、可预期的、稳定的。

第三,前几年反映比较强烈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现在我国的法律更加完善,司法体系更加完善,执法力度正在加大。美国有一家公司CEO讲,他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很有信心,他在中国打了30个官司,赢了28个。

第四,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对外籍的人才到中国来创办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他们在签证方面,在居留许可、就业许可方面得到的便利越来越多。办签证更加方便,签证有效期也更加长。另外,20条若干措施规定,准入后的公平竞争情况越来越好。20条规定,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样可以参与中国相关标准的制定,有30个行业已经有1000多家外资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外资企业以前反映的产品在中国得不到国民待遇,现在的产品只要在中国制造,符合中国的原产地标准,都可以参加政府采购。

商务部特别重视听取外资企业的意见,在每两年一次在厦门举行的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都有国务院领导和外商进行交流。比如说,去年汪洋副总理和跨国公司代表进行了非常好的对话。商务部自己每年也有两次和跨国公司的代表进行对话,还有其他一些机制来听取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

最后,引用一个世界银行的报告说明,中国的投资环境在改善。世界银行去年10月份发布了一个营商环境的报告,涵盖190个成员,在这190个成员中,中国2016年排位第78位,2015年排位第84位,也就是说2016年和2015年相比中国营商环境提高了6个位次。从方方面面来讲中国的投资环境都是在改善的。当然,在190个成员中,中国排到78位,这也说明我国的投资环境不是完美无缺的,还需要做很多的工作,商务部愿意继续和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来不断完善我国的投资环境。

海关总署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

从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过程来看,现在不是要停止,更不是萎缩,而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继续推进。从最先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启动到现在,已经创新了一批海关监管制度和作业模式,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比如说,在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球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中60余条贸易便利化的核心措施,已经有50余条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实施。上海美国商会发布的贸易环境满意度调查研究报告也显示,52%的受访企业认为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制度创新有助于企业高效率、低成本完成通关手续。受访企业对海关先入区后申报,创新制度的认可度达到了87.8%。

与此同时,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实施了企业主动披露,引入中介机构协助开展企业稽查核查,企业信用公示等制度,也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同时适应发展的需要,促进自贸试验区新兴贸易业态的发展,制定了相应的海关保税监管制度,支持自贸试验区境内外保税维修检测、保税展示交易、跨境电子商务、期货保税交割、保税融资租赁、文化保税交易等新兴贸易业态的发展。去年1—11月,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达到了1.45亿票,进口总额达到229.5亿元。

在做好监管制度创新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复制推广的工作。2014年8月,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率先复制推广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2015年11月,海关总署又将在上海、广东、天津和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创新的11项制度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63号)以后,按照要求,在全国复制推广19项改革试点经验,其中由海关总署牵头的11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海关协助配合的、由其它部委牵头的两项工作也在积极推进。2016年下半年,中央决定在辽宁等七个省市设立新的自贸试验区,海关正按照“围绕定位、注重特色、创新引领、分类施策、先行先试、复制推广”的原则,积极研究海关支持措施。可以说自贸试验区的创新试验正在稳步的、继续的向前推进,而且对于推动海关的改革创新将会发挥更多的、更好的作用。

中美经贸关系互利共赢、发展乐观

在中美刚刚建交的时候,贸易规模是非常小的。今天中美之间的贸易额已经达到了5000亿美元,双边的贸易给消费者、生产者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双边的投资发展也非常快,中国吸引美国的投资,应该说对中国的开放,对中国的就业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同时,美国在中国的投资,也为美国的企业、美国的经济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在金融危机的时候,有些美资企业的母公司遇到了困难,但是在中国的投资却获得了很丰厚的利润,这些利润有效地支撑了他们在本国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也有利于母公司扩大在美国当地的就业。双边旅游、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也都非常好,所以相信中美互利双赢的经贸关系还会在未来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谁也不会去做一个双输的事情,谁也不会去破坏双赢互利的关系。对未来的中美经贸关系发展应该持乐观态度。

《若干措施》里提到要进一步放宽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这表明了我国对外开放的一个方向,表明了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信心。至于具体的时间表,商务部需要和相关的金融主管部门进一步沟通,来推动放宽的措施早日出台。同时,我国在扩大开放的时候非常注意风险的防范。为了测试风险,在自贸试验区里面要先行开放,在自贸试验区里开放看看它的风险是否可控,如果风险可控,就会进一步向全国推广,所以请关注自贸试验区开放措施的公布。

海关支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主要做法

扩大开放,利用外资,海关在其中起着一定的作用,因为海关是进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通关监管的工作对于扩大开放和利用外资将会产生影响,其中大家很关注的就是通关效率的提升、通关成本降低的问题。因应企业和进出境人员的需求,海关近年来主要是围绕着打造通关一体化改革的主线去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以逐步推动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的建立。去年率先在上海启动了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这项改革的内容主要包含“两个中心、三项制度”:

两个中心,一是税收征管中心;二是风险防控中心。通过建立税收征管中心,由海关总署直接管理,海关按照商品和行业分类对货物涉税申报要素实行全国统一的专业化、集约化、智能化的批量审核,有效地解决了执法不统一的问题。与此同时,通过建立风险防控中心,对于通关监管中涉及的企业商品安全准入及其他风险进行统一的分析和处置,统一下达风险布控的指令,管控进出境的风险。

三项制度:一是“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企业很关心在货物进出口过程中手续比较多,耽误的时间比较长,通关的成本比较高的问题,所以海关这项改革就要着力解决通关过程中流程再造的问题,将过去很多或者说全部在通关现场办理的手续,进行前推后移,企业进行一次申报,海关首先进行安全准入风险排查以后,对于涉税的其他事项分步进行后续的处置,这样大大缩短企业的通关时间,让货物能够比较顺畅的、短时间内通关。

二是征管方式改革。推动企业报关纳税自报自缴,这项制度核心在于,过去是企业申报、海关审核,特别是涉及到税收申报要素,比如价格、归类、原产地的问题,海关在口岸上逐一审核,既耽误了时间,又增加了成本。现在由企业自己向海关申报、自主缴税,海关全过程抽查审核,重点进行后续的审查和处理。

三是协同监管。对于隶属海关进行功能化的改造,让不同的海关承担不同的任务,分别进行相关业务的处理,口岸型海关主要负责对货物进行通关现场监管,属地型海关主要是对企业进行后续的稽查和信用管理,形成协同。通过以上措施,让大家感受到全国是一个海关。

通过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使企业能够享受几项红利,一是可以在任意地点选择进行报关,消除了申报的关区限制。二是海关执法更统一,在两个中心的处置下,全国通关的政策和规定执行标准更加一致。三是效率大大提高,就是简化了口岸通关环节的手续,压缩了口岸通关的时间。2016年海关已经启动了上海、广州和北京的试点工作,2017年海关将把这项改革在全国进行全面的推广实施,达到全覆盖的效果,使得全国企业都能够享受到这项改革的红利。相信今后企业的通关时间会进一步降低,效率会进一步提升,改革的获得感会进一步增强

新时期中国吸引外资的主要措施

第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若干措施》有三项内容,第一项就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前制造业开放的多一些,服务业开放的少一些,现在服务业要进一步加大开放的力度。措施里面讲到14个领域的开放力度要加强,包括会计审计,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等等。在制造业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要取消轨道交通、摩托车制造等等外资的准入限制。在采矿业方面也要进一步放宽页岩油、油砂等非常规油气的外资准入的限制,在新的时期吸引外资,一个就是要进一步扩大开放。现在正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目录里面进一步减少了限制类和禁止类的行业,所以扩大开放是一个很重要的吸引外资的措施。

第二,要创造更加公平竞争的环境。有人说现在外资的优惠越来越少了,和国内的内资企业一样了,现在还要强调公平竞争,是为什么呢?以前外资有外资的优惠,内资有内资的优惠,外资不能享受内资的优惠,内资不能享受外资的优惠。现在外资的优惠没有了,内资的优惠也要适用到外资企业,所以这样的公平竞争使得外资企业在准入之后有更加好的待遇。

第三,要不断的优化投资环境。中国的投资环境已经有相当的改善,但是仍然不是完美无缺的,要继续加大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让外资企业感到在中国投资比在他的母国投资还便利,这是我国努力的方向,要使投资环境更加改善。

今天世界上有些国家有逆全球化的情绪,有贸易保护主义的思潮或者情绪,但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政策不会变。中国会进一步扩大开放,会进一步加入到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进程之中。比如说,我国已经签署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领域,涉及的贸易伙伴有22个,现在还在加大力度来商谈和海合会的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在APEC里面积极推动亚太自贸协定。通过这样一些自贸区的建设,外资不仅仅能够在中国投资,享受到中国市场带来的机遇,而且也可以把中国作为一个基地来更多地进入中国的自由贸易伙伴的市场。所以,新的时期吸引外资的措施就是扩大开放、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参与全球的和区域的经济合作,为中国的企业,为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

要正确处理扩大开放和确保安全可控的关系

在进一步扩大开放时,一些敏感行业也会进入到开放的领域。现在改革开放进入到深水区,在开放的时候要确保既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同时也要确保安全可控,确保风险可控,这是底线。怎么来做到两者的平衡呢?因为中国是一个非常大的经济体,中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习近平主席专门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有一个重要的指示,指出,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敏感领域开放的时候,先放到自贸试验区里进行测试,如果测试效果很好,放宽了准入,市场主体发挥了作用,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同时风险可控,就进一步在全国推广。如果风险比较大,风险不可控,或者开放会影响到国家安全,就会在试验之后给它缓一段时间来考虑扩大,或者再做一些调整。

国家安全审查在全世界都是一个惯例,发展经济不能够损害国家安全,这是国际上共同的认识,通过自贸试验区的压力测试,通过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相信能找到一个比较好的平衡。

中国法律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合法利益

习近平主席说,我国利用外资有三个不变,即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这是法律的规定。他们在中国的合法利益,他们的合法经营行为,比如来中国投资、增资或者减资,有利润要汇出,这些都是合法的利益,法律规定不受影响。中国政府为了控制资本外流,采取了一些措施,这些措施是针对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的,对于合法经营、合法汇出收入的外资企业没有影响。2016年12月9日,外汇局专门有一个声明,凡是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合法的业务收入的汇出,增资减资活动都不会受到影响。相信通过这样的管理措施,使大家有一个更好的预期,有了更好的预期就能够控制风险,如果能够很好的控制风险,中国的经济就会更好的发展,中国经济更好的发展,对外资企业来说是有利的,对世界也是有利的。

海关重视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举措

要营造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企业的参与非常重要,企业的信用管理也是最为重要的,所以海关非常重视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有关举措的实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近年来海关总署先后出台了《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等制度规范,通过法治化的方式去建立进出口信用管理体系。同时,海关非常注重信息化管理的建设,上线运行了“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建立了“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中国海关关企合作平台”,依托科技手段,保障信用管理制度高效运行。

二是根据企业信用实施差别化监管。对于高资信企业,海关给予通关便利,降低进出口查验率等便利措施,目前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在口岸通关环节的查验比例不到一般信用企业的10%。与此同时,把主要的管理资源集中到信用不好、管理不规范企业的监管上,加大对这部分企业的实际监管或现场查验。

三是注重协同监管。海关把对企业的进出口信用管理置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去,海关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商务部等40个部门,共同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了联合激励,总计提供了49项便利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的红利。近期,海关还将联同其他部门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企业不仅在海关通关环节受到惩戒,在相关领域也将受到影响和制约。此外,海关还参与了10多个领域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和实施工作,可以说国家的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正在逐渐形成和完善。

四是注重国际合作。中国海关广泛开展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海关之间的AEO互认合作。AEO制度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是在WCO《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下设立的重要制度。我国的高资信的企业,在合作的另一方海关将同样认可他,并同样给予通关便利和高信用的待遇,这样将有利于引导企业都走诚信守法的路子,让更多的企业知道诚信守法会带来便利,失信违法会受到惩戒。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同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等31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AEO国际互认。出口贸易额已经占到了我国出口总额的40%,有效地改善了通关环境,诚信企业的通关成本也得到了进一步下降。

与此同时,海关还将信用管理制度与商事制度改革深度融合,在企业注册登记方面也给予了一系列便利措施。相信随着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渐成熟和完善,广大守信企业得到的优惠和便利会越来越多。

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机遇和利润回报将越来越好

外资在中国投资的机遇是非常多,非常大的。世界上有几个像中国这样大的经济体能够在未来五年保持6.5%的增长率?在未来五年之内,中国的国内市场需求将要达到10万亿美元,国内的需求是非常巨大的,这种需求会给外国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机会。

今年前11个月,中国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了10.4%,这就表明中国经济的活力、机遇、潜力。而且中国现在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大,马上要公布的扩大开放吸引外资的20条措施,进一步把以前限制的领域放开、放宽或者有序的开放,以前外资没有机会进入的领域,未来有机会进入,所以这也是给外资带来了很好的机遇。这么大的市场,有这么多的投资机遇,当然是非常好的事。

中国欧盟商会去年有一个报告,叫做《商业信心调查2016》,这个报告表明,欧盟在华投资企业2/3以上盈利,这是非常好的记录。国家统计局2016年12月27号公布了一个数据,前11个月,规模以上外资及港澳台工业企业在中国内地实现利润总额1.5万亿人民币,和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10.8%。这就是事实。很多扎实的数据表明,外资企业在中国利润回报是非常好的。

编辑: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