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发布时间:2018-07-01 来源:发改委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第19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2017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山
2018年6月30日
编辑:曹家宁
相关稿件
- 自贸区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将在上海试点 2024-02-19
-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第五轮谈判在杭州举行 2024-02-01
- 陕西自贸区构筑对外开放大通道 2024-01-29
- 更多“零关税”来了 2024-01-09
- 我的光影故事·回眸2023丨记录自贸区向海而生 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