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召开经贸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签署协议
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11月20日上午,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与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在澳门召开了内地与澳门经贸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签署《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会议上,双方回顾了澳门回归祖国20年来,两地经贸合作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就,共同总结了经贸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所开展的工作,重点就如何进一步推进CEPA开放和落实、支持澳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澳门中葡平台建设、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探索新形势下两地产业协调发展的机制等重要合作领域、重点合作项目议题交换意见,并形成了21项互利合作的政策措施,将进一步提升两地经贸合作水平,使两地业界受益。
会后,王炳南与梁维特共同签署《协议》。《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中央驻澳门联络办公室主任傅自应等见证了签署仪式。
《协议》梳理汇总了自2015年《CEPA服务贸易协议》签署以来内地在服务贸易领域的最新开放措施,结合澳门业界提出的开放诉求,在金融、法律、建筑等多个领域进一步取消或降低对澳门服务提供者的准入门槛,放宽对自然人流动、跨境交付等服务贸易模式的限制措施,为澳门人士在内地执业创造了便利条件。通过修订,内地对澳门完全实现国民待遇的服务部门由62个增加至69个;商业存在模式全部实现负面清单列表,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具体条件缩减33项、放宽限制33项;跨境服务新增开放措施26项,修改后增加开放度34项。同时,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出在大湾区实施的特别开放措施11项。
今年适逢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召开经贸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全面深化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支持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内地与澳门经贸合作委员会将发挥加强两地经贸合作的机制保障作用,立足过去、着眼新时代,不断丰富两地经贸合作领域,拓展合作范围,提高合作层次,充分利用“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积极推动实施一系列务实举措,共同助力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推动“一国两制”在澳门成功实践行稳致远。
(原标题:内地与澳门召开经贸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签署《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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