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关通过“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帮助企业降税11%

发布时间:2020-05-28 来源:《重庆与世界》杂志 作者:杨艳
文字放大 文字缩小

记者从重庆海关获悉,日前,重庆市西永综合保税区内的富骏精密电子(重庆)有限公司将一批高清液晶显示器销售至保税区外,在“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支持下,该公司在选择了按进口料件缴纳关税后,该批货物缴纳关税2.66万元,比按成品计缴关税降低了11.25%。

据重庆海关关税处负责人介绍,“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于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企业可自主选择按内销货物成品或按其对应进口的料件来缴纳关税。西永综保区在2016年9月1日成为重庆首次获批试点“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今年,为落实4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统筹内外贸发展,支持加工贸易企业纾解困难,促进稳外贸、稳外资、稳就业等多项举措,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富骏精密电子(重庆)有限公司负责人谭礼彬表示:“受疫情因素影响,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有所增多,加工贸易又具有需求和供给‘两头在外’的特点,影响较为明显。以前,只能按照成品缴纳关税,现在,根据‘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我们可以自由选择按照料件缴税或按成品缴税,企业对资金成本的自主评估性大大增强。仅2019年,我司内销产品全年税务成本降低了12.53%。”

据了解,2020年一季度,重庆关区办理加工贸易内销选择性征关税货物货值7807.29万元,同比增长11.43%,减征税款961.78万元,同比增长4.88%。目前,重庆市除西永综保区外,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江津、涪陵综保区也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势必将进一步便利加工贸易企业综合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发展。

(原标题:选了这种缴纳方式,这家企业一批货物关税降低11%)

编辑:曹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