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丝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6-10-21 来源: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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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丝集团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创立于1946年,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从事丝绸、化工物流、商贸、金融等业务的企业集团,共设有集团公司、二级子公司和三级子公司3个层级。国内控股参股企业40余家,二级子公司23家,分布在北京、辽宁、上海、深圳、天津、江苏、浙江等地;海外子公司3个,分布在德国、日本和韩国,共有员工600余人。

中丝集团的前身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是我国从事丝绸进出口贸易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历史可追溯到原国民政府设在上海的中国蚕丝公司。成立近70年来,为中国丝绸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朱德、李先念、江泽民、李鹏、李岚清等原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亲切关怀公司的发展,分别题词勉励。2012年以来,在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的带领下,中丝集团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制定并实施了新的转型发展战略:实施丝绸业务商业模式创新,退出了产业链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业务,集中力量于高端丝绸原料资源整合和高端文化丝绸成品的创意设计与销售;成功进入准入门槛较高、盈利能力较强、市场前景广阔的化工物流业,在辽宁环渤海的营口、锦州临海建成了2个液体化工品物流基地(罐区),项目公司已成为东北地区通过能力和经营规模最大的第三方液体化工物流企业;取得进口肉食品市场准入资格,聚集人才、开展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创立了金融业务平台,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业务开展。如今,中丝集团已逐步形成了适合自身特点、潜力巨大,且能相互促进的涵盖“丝绸、物流、商贸”与“金融”的“3+1”业务架构,规模、效益显著提升,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自身特点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企业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打造了一支敢于创新、拼搏向上的员工队伍 。

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从1946年到1992年。在此期间,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机构和企业名称经历了多次变化,其性质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型企业,主要职能是经国家授权协调和管理丝绸行业。

1946年,原国民党政府农林部、经济部在上海设立了中国蚕丝公司,统一负责全国蚕丝生产销售,管理所属蚕研所、实验苗圃、蚕种场和丝绸工厂。19495月,上海解放后,当时的华东军政管理委员会接管了中国蚕丝公司。195111月改组为总公司。公司在建国伊始,就承担了全国茧丝绸行业的管理任务,并经营全国茧丝绸生产和内外销业务,使我国丝绸业很快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公司的出口额迅速上升。

19528月,中国蚕丝公司归属对外贸易部直接领导。195310月,中国蚕丝公司改名为“中国丝绸公司”,并由上海迁到首都北京,统管全国茧丝绸购销和进出口业务。

19611月,对外贸易部为了使各外贸专业公司经营分工更为合理,将原杂品出口公司经营的棉、麻、毛、服装等纺织品业务同中国丝绸公司经营的丝绸类商品合并,统一管理和经营。

19822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丝绸公司作为经营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将原属外贸部管理的丝绸进出口业务,纺织工业部的丝绸生产,供销合作总社的蚕茧收购和商业部的丝绸内销业务,全部移交中国丝绸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并负责管理丝绸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研究机构和有关丝绸院校等,建立了产、供、销、人、财、物、进出口合一的丝绸管理体制。中国丝绸公司为国务院直属企业,由当时新建立的国家经委代管。

198610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丝绸公司解体。以划归经贸部的丝绸进出口业务和蚕茧收购工作为基础,经贸部决定成立了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承担全国丝绸收购与出口的各项管理和经营业务,并于19871月正式对外营业。

第二阶段。从1992年到1999年,随着国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公司也由原来的管理型企业向经营型企业转变。公司在管理丝绸行业的同时,把发展自营业务当成公司的中心任务,先后成立了多个二级经营公司,其海外企业也把工作重心向发展自营业务转移。在此阶段,公司的自营业务获得了长足发展。

1988年至1999年,蚕丝类和坯绸列入国家16种特别重要出口商品,实行统一联合经营,由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牵头成立中国蚕丝(丝织品)进出口联营公司统一对外。负责对全国蚕茧、丝类和坯绸的收购及出口的统一经营管理。联营公司在全国共有包括主要进出口口岸丝绸企业在内的32家成员,共同承担全国蚕丝类和坯绸的出口任务。

1999年初,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与原外经贸部脱钩,归属中央企业工委领导。

第三阶段。自2000年起,公司已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公司不再承担丝绸行业的管理职能,但仍承担部分政府交办事项。

2003年,公司归属国务院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201249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司更名为中国中丝集团公司。


编辑:李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