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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六个务实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建立

发布时间:2018-10-19 来源:中新社 作者:申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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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和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在本次会议上,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为共筑更加紧密的能源命运共同体,提议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连维良指出,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是深化能源务实合作的重要平台,将以信息共享增进彼此了解,以经验交流分享最佳实践,以沟通协调促进集体行动,携手解决各国在能源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开发等方面的困难和挑战。

为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连维良提出“六个务实”的建议:

一、务实推动理念引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是开放包容、互利共赢、遵循各国法律规定、市场运作、绿色低碳和以人为本的,合作成果将更好惠及所在国和当地民众。

二、务实推动政策沟通。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年以来,中国已与各国签署了100余份能源合作文件、开展了十余项联合开发研究,在此基础上将继续与各国进行深度对接,深化在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方面的合作。

三、务实推动技术合作。依托多边和双边能源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共同研究和探讨新一轮能源结构调整和技术变革,为经济发展创造新动能。

四、务实推动安全协同。通过增加能源供给、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展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提高全球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五、务实推动能源惠民。大力推动能源可及性倡议,合作推进智能微电网和分布式能源建设,积极改善沿线国家用能状况,为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六、务实推动金融支持。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金融行业深度参与“一带一路”能源项目建设。

连维良表示,共建“一带一路”能源伙伴关系是协同保障能源安全的内在需要,是推动能源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完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的重要途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已经得到全世界热烈响应,目前有108个国家和29个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能源合作作为其中一个重要领域,相信在各国的共同努力下,范围将不断拓展,规模将不断扩大,质量将不断提高。

编辑: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