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企业“一网通办”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孙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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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2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我省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银行开户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理,努力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对企业开办便利化的实际体验,由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建设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现已建成并正式上线运行。

贵州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的建立,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企业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自主选择需要申请办理的业务,并统一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由各部门共享共用,真正实现企业开办申请“一次提交、信息共享、同步办理、限时办结”,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业务办理流程

企业登录“一网通办”平台自主选择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等业务,并统一填报申请材料。

一、设立登记办理流程申请人登录“一网通办”平台,首先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然后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一网通办”平台自动将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同步推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企业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查看市场监管部门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及时完成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电子签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初审未通过的,根据初审意见修改补充申请材料。申请人完成电子签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二、印章刻制办理流程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选择印章刻制的,应当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公章刻制企业、刻章类型、是否寄递服务(根据企业选择填写寄递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一网通办”平台将自动将企业印章刻制申请信息同步推送公安部门。

三、申领发票办理流程

(一)涉税业务办理流程通过“一网通办”平台选择办理涉税事项的企业(即“一网通办”纳税人),需要填报办税人信息,选择是否登记一般纳税人,同时采集验证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的实名信息。选择是否申请领用增值税发票。

经相关部门分配、税(费)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后,待纳税人实际用票时,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领用发票。

(二)涉税业务办理规范

1、登记信息确认。系统获取市场监管部门传送的“一网通办”纳税人信息后,自动完成登记信息确认。系统自动分配主管税务机关存在错误的,税务人员在税(费)种认定前,及时划转。

2、税(费)种认定。登记信息确认完成后,“一网通办”纳税人相关信息将展示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模块中。办税服务厅设置专岗,每日定时查询市场监管部门实时传递的“一网通办”纳税人登记清册,对照信息逐条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手工启动“税(费)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发票票种核定。在“一网通办”平台申领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税务人员对照信息为其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发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业务流程,并即时办结。

4、发票领用。在“一网通办”平台申领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办税服务厅引导其先行购买税控设备,再凭办税人员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窗口为其办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与“发票领用”。若税务人员尚未为其认定税(费)种或核定发票票种的,通过查询待认定工商纳税人信息,及时为其办理。

(三)资料填制纳税人通过“一网通办”申请的涉税业务(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按照规定应当存档的资料,其纳税人签字、签章部分由税务人员填写“一网通办”字样,并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存档。

(原标题:我省企业“一网通办”平台上线 一次提交、信息共享、同步办理、限时办结

编辑:王沥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