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8个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展一览

发布时间:2019-08-28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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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均为FTZ(Free Trade Zone),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

2013年9月-2019年8月,国务院先后分五批,批复成立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共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近6年来,以国务院发函等方式集中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共五批、合计106项;由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印发供各地借鉴的“最佳实践案例”共三批、合计43个;各部门自行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53项。累计来看,自贸试验区形成的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截至2018年底,11个自贸试验区(不包括海南及新设的6个自贸区)累计新设立企业61万家,其中外资企业3.4万家,自贸区以不到全国万分之二的面积,吸引了12%的外资,创造了12%的进出口。正如国务院副总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正所言:“自贸试验区是国家的试验田,不是地方的自留地;是制度创新的高地,不是优惠政策的洼地;是种苗圃,不是栽盆景。”

数据来源: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蓝皮书(2017-2018)》

中国一带一路网梳理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最新进展,本专栏将随时更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9日

实施范围:28.78平方公里→120.72平方公里(2015年4月扩围)→240.22平方公里(2019年8月扩围)

建设目标:到2020年建设成为投资贸易自由、规则开放透明、监管公平高效、营商环境便利的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3.9.18)

《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5.4)

《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7.3)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 (2019.7.27)

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于2013年9月,是我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起步时仅28.78平方公里。2015年4月,伴随着新批复的3家自贸区,上海自贸试验区迎来了第一次扩容,加入了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面积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2019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上海自贸试验区进行了第二次扩容。

根据今年6月21日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19)》,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方案》试验任务完成情况最好,完成率达到98.99%。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自贸区累计新设企业逾5.5万户,是前20年同一区域设立企业数的1.5倍。新设企业中,外资企业占比从挂牌初期的5%上升到目前的20%左右。

8月15日正式揭牌的临港新片区主要位于临港新城,面积与前11个自贸区(海南自贸区区除外)的面积相当,达到119.5平方公里,囊括了浦东机场南侧的海港空港、小洋山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临港产业园和南汇新城。临港新片区将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实现新片区与境外之间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地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习近平:把上海自贸区建设成“一带一路”桥头堡

李克强考察上海自贸区:中国仍是全球最佳投资目的地

上海自贸区发挥“试验田”作用 5年来已有127项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

上海自贸区深化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548项准入审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上海自贸区部署2018年深化改革工作:自贸港等5方面要有新突破

上海自贸区出台25条新举措 扩大金融开放

上海自贸区成立扩区专项工作组 新片区建设重点在“新”

上海自贸区升级外汇管理 试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1日

实施范围: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面积为116.2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5.4)

《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8.5)

凭借紧邻香港、澳门的独特优势,广东自贸试验区面向港澳合作一直是“第一方阵”。通过向国家提出对港澳进一步开放的负面清单建议,推动在2015年签订的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中,新增10条专门适用于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开放措施。

截至2019年4月,广东自贸试验区形成了456项制度创新成果,向全省复制推广了四批共102项改革创新经验,累计发布了92个制度创新案例,新一批20项改革创新经验和51个案例即将印发实施。

此外,自贸试验区跨境业务和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稳步向全省推广,截至2018年,共设立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290个,累计结算量超6200亿元,全省通过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借款达362.17亿美元。“银税互动”试点推广到全省后,已覆盖1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向企业发放贷款152.52亿元。

广东自贸区形成385项制度创新成果 累计新设企业19.6万家

广东自贸区发布30个“制度创新最佳案例” 超半属于全国首创全国率先

广东自贸区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广东自贸区发起共建全球质量溯源体系倡议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1日

实施范围:东疆片区、天津机场片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面积为119.9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5.4)

《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8.5)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2015.4)

天津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实施了400余项改革创新措施,《总体方案》90项任务和两批175项自主创新措施落地实施,《深改方案》128项任务完成111项,占总量的近九成;25项首创经验和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106项经验和案例在京津冀及其他区域复制推广。

天津自贸试验区上半年新登记市场主体6500户,累计新增5.9万户,注册资本1.93万亿元人民币,中铁集团、中车集团、中化集团等近70家央企龙头项目落地;2018年新增市场主体、外贸进出口、境外投资三项指标均居全国12个自贸试验区第2位,利用外资居第3位。

同时,天津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继续领跑全国,聚集各类租赁公司超过3600家,总资产突破1万亿元,占全国的近1/3,飞机、船舶、海工平台业务规模,均占全国的80%以上。商业保理创新活跃,推出全国首个影视保理产品,积极推动开展国际保理业务,聚集中国铝业、中金汇理、太钢集团等保理企业600多家,业务规模占全国的15%。平行进口汽车服务和管理平台实现与海关数据联网,全国首个平行进口汽车整备中心运行,推动成为全国平行进口汽车定价中心,上半年平行进口汽车4.2万辆,占全国的70%。

此外,天津自贸试验区还开展了国内首台出口非洲盾构机、世界最大整孔桥成套设备保税维修业务,全国首架波音737客改货飞机以租赁方式成功交付。网易考拉、唯品会、亚马逊等国内外大型电商落户天津自贸试验区,年单量突破1800万。

天津自贸区着力推进投资与贸易便利化

天津自贸区“一带一路”跨境电商广场启动运营

天津自贸区首发中欧班列助力“一带一路”

天津自贸区“一带一路”项目库入库项目逾80个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1日

实施范围:福州片区、厦门片区、平潭片区,面积为118.04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打造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和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5.4)

《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8.5)

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三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三十五条措施》解读

福建省自贸试验区自2015年4月挂牌运行以来,国务院批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186项重点试验任务,绝大部分已实施,且取得明显成效。

总体方案186项重点试验任务,绝大部分已实施,且取得明显成效。深化方案136项重点试验任务已实施85%。推出378项创新举措,其中全国首创141项、对台81项。2015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共69项,其中福建省报送27项,占39%,在全国自贸试验区中走在前列。有136项创新成果在全省推广实施,发布创新实践案例149个,有效彰显了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联合厦门大学,成立了全国第一家自贸区学院。区内累计新增企业8万户、注册资本1.8万亿元,分别是挂牌前历年总和的5.2倍和8.1倍。

探索实施外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50多个服务贸易领域率先对台开放。累计新增外资企业3891家,其中台资企业2323家,以不到全省千分之一的面积,吸引了全省新增外资、台资企业数的近一半。壳牌、亚马逊、ABB等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在区内落户。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自贸区基本建立了符合国际规则的贸易便利化服务体系,实现通关更方便、更快捷、更便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对国际贸易主要环节、主要进出境商品和主要出入境运输工具的三个全覆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两证合一”、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等多项业务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

福建35条新举措加强自贸区建设 凸显对台先行先试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实施范围:大连片区、沈阳片区、营口片区,面积为119.89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巩固提升对人才、资本等要素的吸引力,引领东北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3)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截至2018年末,国家总体方案中赋予辽宁自贸试验区的123项改革试验任务,我省已有113项落地,落地率达91.8%,位居全国前列。

8月14日,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推出《鼓励自贸创新十条措施(试行)》,面向全国凝智聚力,设立自贸创新专项奖励资金,鼓励社会各界为大连片区创新献计献策,推动高质量发展。其中重大创新案例将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整体奖励上不封顶,此举在国内尚属首次。

沈阳片区两年新建亿元以上项目34个,计划总投资669.2亿元。形成了国有企业“内创业”、混改管理层持股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国有企业应急转贷业务创新等6项制度创新案例,占全省自贸试验区国资国企领域创新案例的85.7%。

营口综合保税区是中国东北沿海唯一一家综合保税区。2017年12月21日获国务院批准;2018年12月27日,通过国家联合验收组验收;2019年4月10日,营口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

辽宁自贸试验区首创13项改革创新举措 涵盖贸易便利化等多领域

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面向全国推出鼓励自贸创新十条措施

辽宁自贸区123项改革试点任务已落地96项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实施范围:舟山离岛片区、舟山岛北部片区、舟山岛南部片区,面积为119.95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经过三年左右有特色的改革探索,基本实现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显著提升,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3)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解读

浙江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坚持走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之路,特别在推进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实践,已梳理形成83项含金量较高的制度创新成果,经第三方评估认为,其中34项为全国首创性成果,其“首创率”41%,远超国内其它第三批自贸试验区。

自国务院批复设立第三批7个自贸试验区后,已经先后向全国复制推广了3批共79项改革试点经验,其中浙江自贸试验区累计14项改革成果入选,以占总数17.7%的比例位居全国自贸试验区“首位”。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其中首次明确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全省11个设区市都可申报建设联动创新区。根据《意见》,各地可依托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各类经济功能区进行创建。这些申报单位要求开放程度高、体制机制活、带动作用强。今年,全省将力争建设3个左右联动创新区。

浙江出台金融支持浙江自贸区建设相关意见

浙江自贸试验区一年形成40项创新成果 20项属全国首创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实施范围:郑州片区、开封片区、洛阳片区,面积为119.77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引领内陆经济转型发展,推动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3)

河南自贸试验区自2017年4月1日挂牌以来,先后印发了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建设重大改革专项总体方案和政务、监管、金融、法律、多式联运五大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方案。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相继出台47个配套支持文件,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在商事制度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多式联运体系建设等方面形成225个实践案例;吸引了超过5万家企业前来注册,注册资本突破6000亿元,试点改革成效显现。

河南自贸试验区建立跨境电商正面监管新模式

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三年计划发布:申建自由贸易港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实施范围:武汉片区、襄阳片区、宜昌片区,面积为119.89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努力成为中部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3)

湖北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两年来,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攻方向,初步形成30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9项被国家层面采纳推广,86项在省内复制推广;挂牌至今,湖北自贸试验区累计实际使用外资31.7亿美元,进出口总额2159亿元人民币。国土面积虽然仅为全省的0.065%,但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的10%、进出口总额占全省三分之一,已成为湖北对外开放的高地。

截至今年2月累计新设企业25622家,平均每天新增市场主体37家;在全省0.065%的国土上涌现出全省23.5%的专利、创造出全省30.2%的外贸总值。“先出区后报关”“先放行后改单”等7项成果在国家层面推广,另有57项创新成果在省内推广。

湖北自贸区紧扣中部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的战略定位,一批重点产业基地迅速崛起。在武汉片区,新经济领军企业涌入光谷,中诚信、中国医疗器械公司等知名企业总部迁汉,小米、新思科技等科技公司“第二总部”纷纷落户武汉。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光谷生物城综合实力稳居全国第三。

襄阳片区着力打造区域性生产性服务业高地,同时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打造中国新能源汽车之都;宜昌片区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六大主导产业粗具规模,正着力培育工业经济、平台经济、物流经济三大千亿产业。

湖北自贸区新设企业4877家 上半年启动160项改革

湖北自贸区挂牌两周年 新设企业2.56万家吸引外资38.3亿美元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实施范围:两江片区、西永片区、果园港片区,面积为119.98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努力建成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推动构建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3)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

作为同一批处于内陆区域的自贸区,重庆区位独特、战略地位重要,在国家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是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支点和“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连接点。庆对标定位要求、服务国家大局,立足自身优势、聚焦重点领域,在陆上贸易规则、物流金融、陆海新通道运营机制等领域开展个性化探索。

截至2019年6月,总体方案151项改革试点任务已实施144项,落地率95.4%。重庆自贸试验区141项创新举措,实际可对应政策举措129项,已实施119项,落实率为92%。

今年上半年,重庆自贸试验区新增注册企业(含分支机构)5945户,占全市比重9.4%,注册资本总额477.16亿元人民币,占全市比重13.3%;其中,外资企业(含分支机构)81户,占全市比重21.1%,注册资本1.43亿美元,占全市比重6.6%。自贸试验区全域引进项目446个,签订合同(协议)总额715.11亿元人民币。

除了商贸物流,近来重庆正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也吸引了阿里、腾讯、华为在内的国内大中型互联网科技公司纷纷布局重庆,为重庆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重庆自贸区产业规划出台 2020年建成互联互通的现代服务业运营中心

重庆自贸区落实49项改革试点经验 上半年落户304个项目

重庆自贸试验区“两周岁”亮出成绩单

重庆自贸区新注册企业超万家 出台100多项创新举措

重庆自贸试验区2018年新增企业逾1.2万户

重庆自贸试验区已实施改革试点任务129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实施范围:成都天府新区片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川南临港片区,面积为119.99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3)

四川自贸区挂牌两年多来,形成了500余个实践案例,10余个在全国复制推广,29个在四川省复制推广。截至目前,四川自贸区累计新设立企业超过6万家,注册资本超过8000亿元,贡献了四川省1/20的新增企业、1/10的货物进出口、1/3的新增外商投资企业。“多式联运一单制”“中欧班列集拼集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制”等改革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截至2019年年6月底,四川自贸区累计新设企业超6万家、注册资本超8000亿元人民币。

今年7月1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开始施行。《条例》分9章、共60条,明确了自贸试验区建设目标,从管理体制、政务服务、投资促进、贸易便利、金融创新、法治环境、协同发展等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使自贸试验区建设有章可循、改革创新于法有据。“随着《条例》的实施,给自贸区企业留出了较大的想象空间,将获得改革创新红利。”有业内人士表示。

四川自贸区条例正式实施 适用范围扩至协同改革先行区

四川自贸试验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加快打造西向南向开放战略中心

四川自贸试验区签发国内首张中欧班列多式联运提单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实施范围:中心片区、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杨凌示范区片区,面积为119.95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一带一路”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支点。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3)

《进一步支持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

陕西自贸区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一带一路”建设让地处西北内陆的陕西站在了对外开放的前沿位置。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两年多来,承担了165项试点任务,其中127项涉及西安市,截至2018年底,127项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自贸试验区西安区域形成136项创新案例,其中3项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6项在全省范围复制推广。

截至今年上半年,西安区域新增市场主体34835家,注册资本4404.94亿元,注册资本亿元以上企业465家,两年的新增市场主体数达到成立前该区域历年市场主体数的1.5倍;新增专利申请5994件,新增专利授权1746件,新增高技术企业2969家,高技术企业营业收入5471.2亿元。

陕西自贸区:打造“一带一路”上的“新的经济聚集区”

陕西自贸区服务“一带一路” 新增注册资本井喷式增长

陕西自贸区一季度市场主体增长60.94%

陕西自贸试验区挂牌一周年:探索“陕西经验” 跑出创新“加速度”

陕西自贸区两周年:165项试点任务基本完成 9项全国复制推广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6日

实施范围:海南岛全岛(3.54万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8.10.16)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解读

海南自贸区特点非常明显:除了是最年轻的自贸试验区,还是面积最大、发展速度最快、发展思路最活跃的自贸区。

与现有的11个自贸试验区120平方公里左右的面积相比,海南自贸试验区属“全域性”自贸试验区,地域范围大,远超目前已经批准建立的11个自贸试验区面积总和;行政层级高,是中国第一个以省级行政地域单元为载体的自贸试验区。这种在较为广阔地域内进行的全域型自贸试验区建设,使得相关政策的实施,不仅包括了相对发达地区,也包括了欠发达地区,将有利于为在自由贸易环境下同一行政单元内不同类型地区的开放发展和政策协同探索经验。

海南自贸区公布首批8项制度创新案例

海南自贸区公布第二批制度创新成果案例

海南省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制度创新案例

海南自贸区建设项目(第五批)集中开工96个项目

海南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体系正式上线运行

海南设立自贸区开放发展基金 首期全部投向三亚

海南将逐步实现给予免签入境人员30日以上停留期限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6日

实施范围:济南片区、青岛片区、烟台片区,面积为119.98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6日

实施范围: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面积为119.97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着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6日

实施范围: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面积为119.99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着力建设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6日

实施范围: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机场片区,面积为119.97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要求,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建设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6日

实施范围:昆明片区、红河片区、德宏片区,面积为119.86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着力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建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推动形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交通物流通达、要素流动自由、金融服务创新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生态环境质量一流、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6日

实施范围:哈尔滨片区、黑河片区、绥芬河片区,面积为119.85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打造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中心枢纽。努力建成营商环境优良、贸易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服务体系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编辑:刘梦